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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年处理2.506万吨废催化剂及废活性炭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信息来源:大庆鸿屹化工有限公司  ‖  发稿作者:小编   ‖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22日  ‖  查看127次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见附件1。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通过电话13936902999联系建设单位,可到大庆鸿屹化工有限公司。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郑秧子屯、陈俭屯、建兴村、于江屯、王大楞屯、二牛场、邹黄毛屯、钓鱼台、刘马架、兴化村、新兴村、乙烯七区、大庆市六十一中、大庆石化第八小学、七区幼儿园。评价范围外的居民群众也可以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大庆鸿屹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崇高
联系电话:13936902999
邮箱:daqinghongyi123@163.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5年9月22日-2025年9月26日。

附件1: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年处理2.506万吨废催化剂及废活性炭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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