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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萨尔图油田南一区中块萨Ⅱ10-萨Ⅲ10油层抗盐聚合物驱产能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内容
信息来源: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一采油厂  ‖  发稿作者:小编   ‖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25日  ‖  查看77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时参照生态环境部令第
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要求,建设单位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一采油厂现向广大公众就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大庆萨尔图油田南一区中块萨Ⅱ10-萨Ⅲ10油层抗盐聚合物驱产能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一采油厂;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第五、第七作业区;

建设性质:改扩建;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2016年9月利用葡一组聚合物驱125m井网下返葡I5~葡II10油层三次采油,采用聚合物驱,2018年3月投注,目前仍处于注聚阶段。南一区中块萨葡井网总井数768口,其中采油井453口,注水井315口。开井711口,其中采油井406口,平均单井日产液60.6t,日产油2.1t,含水率96.5%;注水井305口,平均单井日注水量92m3。萨葡油层地质储量5265.9×104t,累积产油2875.2×104t,采出程度54.6%。累积注入量16461.1×104m3。目前采油速度0.61%,月注采比1.00,累积注采比1.06。

区块内已建油井均安装密封垫、采用密闭集输管道输送油田采出液,能够有效控制烃类气体挥发,能够有效控制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挥发。现有区块所在区域大气环境中非甲烷总烃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标准要求(2.0mg/m3)。各场站内固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浓度限值要求。

油田产生的生产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污水指标均满足《大庆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及《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要求后全部回注现役油层,生产污水不外排,水污染防治措施合理。聚中十四含聚污水站和聚南1-2污水站出水水质满足《大庆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限值要求,含油量≤20mg/L、固体悬浮物含量≤20mg/L,同时满足《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计数要求及分析方法》(SYIT5329-2022)要求。

现有工程运行中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站内的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和井场抽油机噪声等。主要噪声源为输油泵、掺水泵、加热装置、抽油机等。主要采取将声源较大的设备置于室内,并在站的周围修建围墙等措施,经过现场监测结果可知,各站场场界外昼、夜间噪声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油田开发产生的固体废物废钻井液、落地油和油泥油砂等,其中较早区块废钻井液全部进行集中固化,泥浆固化质量符合《废弃钻井液处理规范》(DB23/T693-2000)要求,固化后地表已平整并覆土30cm。新产能项目产生的废钻井液均进行不落地处理,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含油废防渗布暂存于北一区含油污泥处理站4#暂存池,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油泥、油砂统一送南一区含油污泥处理站减量化处理后委托大庆昆仑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处理,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措施合理。

现有工程排放的污染物均满足相关排放标准。

建设规模:本次利用已钻探完成的油水井455口(采出井234口,注入井221口),全部为已建井利用,建成产能11.2×104t,日产液量为50.0t,日产油1.6t,年均综合含水96.8%;

①采油工程:本项目涉及的215口抽油机井中1口报废井待更新,其余214口井继续采用抽油机方式举升;19口螺杆泵井中,2口井更换为抽油机举升,2口报废井本次不设计,其余15口井继续采用螺杆泵方式举升;

②集输工程:本项目共依托10座转油(放水)站,对其中4座场站进行改造(新中503水驱转油站、新中504水驱转油站、聚新中505聚驱转油站、聚南I-1聚驱转油放水站);共计更换单井集油掺水管道20.4km、更换腐蚀严重的站间管道4.0km、更换外输油管道0.7km;

③配制、注入工程:本项目依托区块已建注入站4座,配制站1座,注水站1座,改造配制站1座(聚南一配注站)、改造注入站4座(中511注入站、中1注入站、中2注入站、中3注入站);新建聚合物母液管道16.2km、更换注水干线3.5km、更换单井注水管道19.88km;

④供水及水处理工程:本项目对区块内聚南1-2污水处理站进行扩建,新建规模6000m3/d微纳米氧化处理装置1套,更换外输水管线3.0km;对聚中十四污水处理站进行改造,处理规模不变,新建污水调水管道1.6km;

⑤供配电工程:区块内涉及的4座35kV变电站供电能力满足要求,对涉及的7座场站进行相应的低压配电改造。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一采油厂

联系方式:18745931479

联 系 人:王梓轩

通讯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中七路34号

电子邮箱:yichanghuanping@163.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境编制单位名称: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25-86773179

联 系 人:孔伟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11号2号楼2层

电子邮箱:695088962@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拨打联系电话、信函或者公告提供的其他有效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公众意见。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一采油厂
                           2024年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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