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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中蓝石化有限公司新建100吨/年叔十二碳硫醇中试装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示
信息来源:大庆中蓝石化有限公司 ‖ 发稿作者:网站编辑
‖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07日 ‖ 查看226次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应当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大庆中蓝石化有限公司新建100吨/年叔十二碳硫醇中试装置项目。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喇嘛甸镇大庆市大庆中蓝石化有限公司厂区内 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建设一套100吨/年叔十二碳硫醇中试试验生产装置及配套DCS控制系统。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庆中蓝石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让杜路254号 联系电话:0459-6728209 邮箱:chenqinghui02@sinochem.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兴建安环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驻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大庆中蓝石化有限公司 2025年3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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