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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原兴业热力有限公司供热工程改扩建项目
信息来源:汤原兴业热力有限公司 ‖ 发稿作者:小编
‖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1日 ‖ 查看165次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应当通过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公开下列信息。 建设项目名称:汤原兴业热力有限公司供热工程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汤原县高级中学西北、中储粮南侧;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规模:本工程在现有厂区内建设,不新增占地面积,建设92MW燃煤锅炉(一体双机,包括2台65吨锅炉),配套建设布袋除尘器,半干法脱硫设施,脱硝系统及锅炉辅机等设备9台(套)。建设完成后供热面积104万m2。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现有厂区总占地面积为27208.6m2,厂区内现有建筑包括1座锅炉房、1座储煤库、1座办公用房等,锅炉房内现有1台70MW热水锅炉,实际供热面积为100万m2。 锅炉产生的烟气经SNCR脱硝工艺和MDR低氮燃烧、布袋除尘器、脱硫塔脱硫净化后烟气经1根80m烟囱高空排放,颗粒物、SO2、NOx和汞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中表2燃煤锅炉排放限值。 厂区内储煤库、灰渣库全封闭,厂界处颗粒物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无组织氨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 现有锅炉定期排污水经降温池降温、沉淀后,用于冲渣;化学水处理间反冲洗水用于碎煤间及输煤系统喷淋降尘;输煤系统冲洗废水收集于沉煤池中,循环用于地面及输煤皮带冲洗;池内沉淀煤定期清理再用,生产废水全部厂内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排水管网,依托汤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松花江。 厂区内机泵设备安装减震基础,车间设置隔声门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现有工程固体废物主要为锅炉灰渣、除尘灰、脱硫渣、化验废液、废树脂、废布袋及生活垃圾,锅炉灰渣、除尘灰、脱硫渣暂存于封闭的灰渣库,委托汤原县香兰镇春利砖厂综合利用,废树脂、废布袋由生产厂家回收;化验废液委托黑龙江红森林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市政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理。 现有工程排放的污染物均满足相关排放标准。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汤原县兴业热力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454-7369369 联 系 人:邢会杰 通讯地址:汤原县高级中学西北、中储粮南侧 电子邮箱:xingyereli123@163.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大庆市润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耿工 联系电话:17645906369 通讯地址:大庆市龙凤区欣凤学城一期商服A03-01 邮箱:jyt6230260@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以通过下方附件下载公众意见表,随时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评相关的意见。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拨打联系电话、信函或者公告提供的其他有效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公众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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