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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6日 星期日 农历乙巳年(蛇)腊月初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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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采油厂聚南1-2废液处理项目
信息来源:大庆蓝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26日 ‖ 查看243次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征求意见稿全本见附件1。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本公示内容中提供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大庆蓝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大庆市润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出查阅本项目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 3、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大庆蓝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3351756481 联系人:崔萌萌 通讯地址:大庆市让胡路区庆新中心村庆新街道14委 4、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大庆市润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7645906369 联系人:耿工 邮箱:jyt6230260@163.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意见,包括杨和屯、东湖街道办事处、燕都社区、奥林社区、奔二小区、馨民苑小区等。主要事项包括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的意见和看法,对拟建项目的态度,对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态度、对项目选址的意见以及对环评结论的意见等。 三、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www.dqhjbh.com/nd.jsp?id=98&groupId=-1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示之日起至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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