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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吴县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信息来源:孙吴县垃圾处理场服务站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5日  ‖  查看187次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现将本项目有关内容第一次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孙吴县生活垃圾焚烧项目

建设单位:孙吴县垃圾处理场服务站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黑河市孙吴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北侧

建设内容与规模:新建2台50吨/日机械炉排焚烧炉,日处理生活垃圾100吨,年处理生活垃圾3.625万吨。

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

建设性质:新建

工程投资:9413.66万元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孙吴县垃圾处理场服务站

联系人:孙站长

联系电话:0456-8422009

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孙吴县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黑龙江煜枫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451-84691185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前进14#区军安绿色家园44号楼1号商服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应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孙吴县垃圾处理场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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