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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万吨/年烷烃综合利用(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信息来源:黑龙江中飞石化有限公司 ‖ 发稿作者:阿兴
‖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24日 ‖ 查看1014次
一、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150万吨/年烷烃综合利用(一期)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单位:黑龙江中飞石化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林源化工园区 (5)建设内容:新建60万吨/年丙烷脱氢装置一套、6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一套(三条生产线)、60万吨/年气分装置一套、14万吨/年合成氨装置一套,配套建设罐区及铁路装卸设施、汽车装卸设施、总变电站、中心控制室、中心化验室、综合楼、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等。 (6)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508791万元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见附件1。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通过电话18845992345联系建设单位,可到大庆高新区新风路8号服务外包产业园D区D-2厂房3楼查阅纸质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以项目厂址为中心,边长5km范围的矩形区域)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主要包括林源镇八村;评价范围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黑龙江中飞石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18845992345 邮箱:770395536@qq.com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黑龙江省国环久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网站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见附件2。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于2023年7月24日~8月4日内向建设单位提交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1:150万吨/年烷烃综合利用(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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