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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万吨/年烷烃综合利用(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首次信息公示
信息来源:黑龙江中飞石化有限公司 ‖ 发稿作者:阿兴
‖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1日 ‖ 查看430次
尊敬的公众朋友们,你们好: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令[2018]第4号)有关规定,为了便于公众了解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情况,现将有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150万吨/年烷烃综合利用(一期)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黑龙江中飞石化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大庆市林源工业新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60万吨/年丙烷脱氢装置一套、3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一套、15万吨/年聚丙烯装置两套、60万吨/年气分装置二套、15万吨/年合成氨 20万吨/年顺酐装置一套、20万吨/年1,4丁二醇(BDO)装置一套、20万吨/年环氧丙烷装置一套、25万吨/年双氧水装置一套罐区及铁路装卸设施,汽车装卸设施,总变电站、中心控制室、消防站、办公楼、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黑龙江中飞石化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昌升国际商贸城02-02号商服楼37号
联系人:李雪
电话:18845992345
邮编:163000
邮箱:18845992345@163.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黑龙江闻泰生态环境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兴化街70号 联系人:周工
电话:18814593567
邮编:163000
邮箱:wentaihb@1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到建设单位办公地当面提交、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参与上述意见的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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