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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大展科技有限公司50万吨/年危险废物资源化、无害化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信息来源:大庆市大展科技有限公司 ‖ 发稿作者:阿兴
‖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02日 ‖ 查看330次
尊敬的公众朋友们,你们好: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实施)有关规定,为了便于公众了解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情况,现将建设项目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大庆市大展科技有限公司50万吨/年危险废物资源化、无害化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单位:大庆市大展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南四垃圾备用场东侧1000m处
总投资:3500万元;
项目概况:对现有含油污泥“破乳调质+沉淀+离心”减量化预处理工艺及“密闭旋转蒸馏+冷凝分离”工艺装置进行技术改造,新建含油污泥连续进料热解炉窑1套,新增3万吨/年HW11气化精(蒸)馏残渣资源化利用处理能力。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大庆市大展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
联系人:张 清
电话:15845983333
邮箱:15845983333@163.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黑龙江好旺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轩辕路6号
联系人:张显辉
电话:13603640518
邮箱:13603640518@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参与建设项目公众意见的调查。
大庆市大展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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