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2025年10月27日  星期一  农历乙巳年(蛇)腊月初八
 
  您的位置:首页 > 行业动态 > 最新动态
汽车维修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信息来源:互联网  ‖  发稿作者:咸汉斌   ‖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1日  ‖  查看119次
  • 前言
  •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为全文强制。 
    本文件由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何校初、李凯骐、杨超、宋钊、邬坚平、张钢锋、戴郡、马治亮、丁莳文、王智杰、张逸飞、张峰。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汽车维修企业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及实施与监督。 
    本文件适用于现有汽车维修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其中,汽车维修企业指符合GB/T 16739.1或GB/T 16739.2的要求并含有涂漆工序的汽车维修企业,不包括从事油罐车、化学品运输车等危险品运输车辆维修的企业。 
    汽车维修企业排放恶臭(异味)污染物不适用本文件,按照相应的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
  • 原文附件

  • 汽车维修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pdf

         

               

主办单位:黑龙江安全环保技术网  免责声明: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涉及侵权,请联系删除!联系电话同微信:17645077312阿兴
本站最佳浏览效果:1024*768分辨率/建议使用微软公司浏览器IE9.0以上  

 

By:Nzcms v0.8.4-4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