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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6日 星期日 农历乙巳年(蛇)腊月初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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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烧荒”!全省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督查今日启动
信息来源:互联网 ‖ 发稿作者:咸汉斌
‖ 审核人员:管理员 ‖ 审批人员: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7日 ‖ 查看139次
为全面实现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工作目标,落实省政府关于秸秆“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的工作要求,从9月15日起,由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和草原局组成5个省级督查组,将全省划分为三类区域,在哈尔滨、大庆、绥化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区域以及散煤污染防治“三重一改”涉及的“两市、两县、两景区”开展强化督查及不间断自查。
此次行动采取“省级联动、包片负责、地方同步、全面覆盖”的方式,举生态环境厅全厅之力,对各市(地)及北大荒农垦集团、龙江森工集团、省监狱管理局开展督查。同时统筹安排全省各级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开展跨区域交叉互查。采取“查网格、找对家、访农户”的方法,通过“督查、核查、曝光、约谈、通报、罚款、问责”七步法,压实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主体责任,督促各地形成党委政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部门统一协调、相关单位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工作格局。
从即日起至10月15日,5个省级督查组主要对各市(地)、单位等一级网格及各县(市、区)、单位等二级网格监管体系建设情况、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督导,省生态环境系统各督查组主要对各乡(镇、街道)、单位等三级网格及各村(社区)、单位等四级网格进行督导。督促各市(地)、单位完善网格运行机制,坚持举一反三、优化细节、查漏补缺,促进提质增效,确保“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五定”要求落实到位。加快完善符合地方实际的监管方式和手段,提升秸秆禁烧科学化、智能化管控水平。各责任网格原则上只督导一次,不重复督导。
从10月16日起至2021年5月15日,督查组进行现场督查,将全省划分为三类区域(北大荒农垦集团、龙江森工集团、省监狱管理局所辖地区按照属地原则进行划分)。在哈尔滨、大庆、绥化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区域以及散煤污染防治“三重一改”涉及的“两市、两县、两景区”开展强化督查及不间断自查;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鸡西、双鸭山、七台河、鹤岗开展重点督查及不间断自查;在伊春、黑河、大兴安岭开展抽查及不间断自查。各督查组及各市(地)、单位根据分类情况开展督查自查工作。各督查组主要对秸秆禁烧管控工作进行督查,重点督查“三个紧盯”落实情况,紧盯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或者处于重污染天气预警状态关键时段,紧盯机场周边、高速公路沿线及未离田地块关键区域,紧盯田间清理带来的“烧荒”关键行为。
对于秸秆禁烧工作组织不力、制度措施落实不到位、秸秆焚烧火点未得到有效控制等典型问题,督查组可现场约谈相关市、县政府,或由省联席会议办公室提请省政府进行约谈。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根据《黑龙江省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奖惩暂行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提出问责建议,联合财政部门进行资金惩戒,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
此次督查强调,要加强信息报送,做好热异常点现场核实。各市(地)、单位要严禁把关不严、敷衍塞责,严禁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数据。一经查实,严惩不贷。要强化宣传引导,及时向社会公开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的最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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